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曲阳田原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0837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634民初2606号
案号
(2020)冀0634执3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曲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曲阳田原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保定市正昂电气有限公司货款182,000元及利息(以182,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自2017年2月7日至还清款之日止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940元,减半收取计1,970元,由被告曲阳田原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曲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4-09
发布时间
2020-09-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朱同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634308379432G
登记机关
曲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南环路路北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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