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502********214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黔0403刑初180号
案号
(2020)黔0403执77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六、被告人吴敏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数罪并罚,总和刑期为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0-07-10
发布时间
2020-09-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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