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靳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106********085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黔 2328 民初 2208 号
案号
(2020)黔2328执40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靳涛于本判决生效后 10 日内向原告孙峰偿还借款本金200 万元及利息(利息以 200 万元为基数,自 2017 年 10 月 1 起按月利率 2%计算至借款清偿完毕时止)。案件受理费 29600 元,减半收取 14800 元,由被告靳涛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龙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0-04-01
发布时间
2020-09-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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