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钟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425********42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0524民初4516号 |
案号 |
(2020)黔0524执10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织金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何万军、钟敏、赵太周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一次性偿还所欠原告贵州织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800 000元及从2017年6月21日起至偿还完毕之日止的利息、复利(利率按双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标准计算);二、 原告贵州织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何万军、赵太周提供的抵押物(位于织金县纳雍乡和平村坝子上组的经济林,所有权证号为织府林证字(2011)5224252700079号)折价或者以该抵押物拍卖、变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织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5-25 |
发布时间 |
2020-09-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