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高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826********18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辽0106民初2018号 |
案号 |
(2020)辽0106执32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高斌偿还原告于丽丽借款本金40000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被告高斌给付原告于丽丽借款本金40000元的逾期还款利息,从2018年5月1日起按日万分之五计付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三、被告李丽丽对本判决上述一、二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00元,公告费560元,均由被告高斌承担,被告李丽丽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7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08-10 |
发布时间 |
2020-09-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