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严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331********00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331民初884号 |
案号 |
(2020)桂0331执11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荔浦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严军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450000元及利息10000元给原告李卫兵。本案受理费8200元,减半收取4100元,由被告严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荔浦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8-06 |
发布时间 |
2020-09-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