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石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722********02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821民初99号 |
案号 |
(2020)甘0821执4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泾川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石杰、刘小芳清偿晁爱生借款本金80000元;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履行。案件受理费1800元,减半收取900元,由被告石杰、刘小芳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泾川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06-01 |
发布时间 |
2020-09-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