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旭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424********112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甘2923民初2200号
案号
(2020)甘2923执78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永靖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刘显表、吴旭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返还永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本金11817.8元及截止2019年8月9日的利息2084.34元,并按年利率11.76%承担自2019年8月10日起至实际还清贷款本金之日的逾期利息。刘更生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案件受理费74元由刘显表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永靖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0-04-08
发布时间
2020-09-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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