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殷颜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123********06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0921民初372号 |
案号 |
(2020)甘0921执3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塔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金塔县巨兴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拖欠原告赵永友的甜菜款25596元,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清偿。由合作社合伙人邓权清偿23548.32元,邓生福清偿511.92元,姜利亮清偿511.92元,赵生东清偿511.92元;二、邓权应清偿的23548.32元,由被告殷颜娟、邓生福、陶玉凤、邓轼骐、邓轼潮在邓权遗产继承范围内清偿;三、驳回原告赵永友的其它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塔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03-24 |
发布时间 |
2020-09-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