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701********052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豫0122民初4245号
案号
(2020)豫0122执323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中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马静于2019年3月31日前返还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9.99941万元 ,支付利息(自2015年8月27日起至2018年8月9日利息为6.173433万元,2018年8月10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29.99941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9‰计算)。 如马静2019年3月31日前未返还上述款项,买胜利、郑州黄金叶酒业营销有限公司、河南隆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自愿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案诉讼费7670元减半收取3835元,马静、买胜利、郑州黄金叶酒业营销有限公司、河南隆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中牟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9-07
发布时间
2020-09-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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