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701********05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122民初4245号 |
案号 |
(2020)豫0122执32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马静于2019年3月31日前返还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9.99941万元 ,支付利息(自2015年8月27日起至2018年8月9日利息为6.173433万元,2018年8月10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29.99941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9‰计算)。 如马静2019年3月31日前未返还上述款项,买胜利、郑州黄金叶酒业营销有限公司、河南隆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自愿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案诉讼费7670元减半收取3835元,马静、买胜利、郑州黄金叶酒业营销有限公司、河南隆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9-07 |
发布时间 |
2020-09-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