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廖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681********09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7)桂0681民初162号
案号
(2020)桂0681执10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兴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唐佳凤、黄仕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兴市支行借款本金5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2017年7月31日前的利息为5410.19元;从2017年8月1日起,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0%再乘以150%计至清偿债务之日止);二、被告廖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兴市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8-21
发布时间
2020-09-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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