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冯益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724********21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0724民初681号
案号
(2020)鲁0724执85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临朐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人诉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临朐县人民法院(2019)鲁0724民初第6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案,根据判决结果:被执行人应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返还原告借款30000元,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313元。现判决生效自动履行期限已过,被执行人对上述欠款未自动履行付款义务,故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返还借款30000元,承担案件受理费313元及相应的执行费用、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临朐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4-14
发布时间
2020-09-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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