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傅春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721********00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703民初3534号 |
案号 |
(2020)浙0703执18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华金东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傅春文归还原告俞成兴借款本息合计48698元,款分六期履行,于2020年8月27日前归还8698元;于2021年8月27日前归还8000元;于2022年8月27日前归还8000元;于2023年8月27日前归还8000元;于2024年8月27日前归还8000元;于2025年8月27日前归还8000元(款付至原告俞成兴中国工商银行开发区支行6217211208002122198账号);二、如被告傅春文有任一期未按上述期限履行,原告俞成兴有权按未履行款项全额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9-10 |
发布时间 |
2020-09-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