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萍乡市博华建材厂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9270****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赣0313民初415号
案号
(2020)赣0313执恢19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截至2017年5月31日被告向鸿章欠原告萍乡市湘东区兰亭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本金500000元和利息185400元,合计685400元,此款由被告向鸿章在2017年7月25日偿还25000元、2017年8月30日偿还12500元、2017年10月30日偿还37500元、2017年12月30日偿还50000元、2018年6月30日偿还125000元,剩余435400元在2018年12月30日全部还清。二、剩余本金自2017年6月1日起至还清款日止按月利率18‰计算利息,由被告向鸿章按季偿还。三、被告萍乡市联华纺织有限公司、江西鸿章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萍乡市博华实业有限公司、萍乡市博华建材厂自愿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上述款项被告向鸿章任一期逾期还款达120天,原告萍乡市湘东区兰亭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有权提前申请被告向鸿章、萍乡市联华纺织有限公司、江西鸿章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萍乡市博华实业有限公司、萍乡市博华建材厂执行剩余全部欠款。案件受理费10654元,减半收取5327元,由被告向鸿章、萍乡市联华纺织有限公司、江西鸿章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萍乡市博华实业有限公司、萍乡市博华建材厂连带负担。因该款已由原告萍乡市湘东区兰亭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预交法院,五被告在2018年12月30日将该款直接支付给原告萍乡市湘东区兰亭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8-04
发布时间
2020-09-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钟志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313159270862D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湘东镇日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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