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金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432********00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481民初2079号 |
案号 |
(2020)鲁1481执8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乐陵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金峰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支行代偿款141.730713万元;二、被告刘凤华不承担共同偿还责任;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乐陵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24 |
发布时间 |
2020-09-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