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军勤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502********51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0523民初800号 |
案号 |
(2020)甘0523执1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甘谷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甘谷县天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被告马军勤共同支付原告西安路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施工费250000元及其他费用10000元,共计260000元(分两次支付,具体为:2019年7月13日前支付130000元,2019年8月13日前支付剩余的130000元)。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如果未按本调解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000元,减半收取3000元,由原告西安路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甘谷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04-09 |
发布时间 |
2020-09-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