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彭胜彪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5281********037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粤0111民初13226号
案号
(2020)粤0111执恢68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告深圳市科上美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广东天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640885.88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104.4元,由被告负担并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交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7-17
发布时间
2020-09-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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