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梁华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802********00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721民初2262号 |
案号 |
(2020)桂0721执3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灵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广西圣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梁华锋共同偿还原告罗旺倩借款本金80 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从2019年1月1日起计至还清借款本金之日止),定于2020年1月20日前还清;二、原告罗旺倩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1 06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广西圣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梁华锋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灵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3-10 |
发布时间 |
2020-09-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