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金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381********20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豫1381民初4909号 |
案号 |
(2020)豫1381执11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邓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冠东在本判决生效后20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河南邓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利率按合同约定计);二、被告秦德宇、董海斌、李金星对被告张冠东的该笔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邓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6-08 |
发布时间 |
2020-09-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