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田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811********75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0725民初1026号
案号
(2020)豫0725执151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原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原被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田磊于2019年9月至2019年12月的每月15日之前分别支付原告闫建伟借款5000元,以上合计20000元;二、如果被告田磊未按照上述条款履行,原告闫建伟则可申请执行被告田磊尚未支付的所有款项;三、原被告就本案别无其他纠纷;本案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被告田磊负担。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原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7-21
发布时间
2020-09-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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