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成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424********36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1424民初1950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鲁1424执10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邑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刘成龙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欠款393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8年7月18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清偿完毕之日止)如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6元,由被告刘成龙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6-09 |
发布时间 |
2020-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