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薛慧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205********554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214民初7956号 |
案号 |
(2020)鲁0214执27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城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薛慧、被告魏本传、被告薛峰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刘升开借款本金600000元;并支付以6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0月8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原告刘升开对被告薛慧名下的位于青岛市市北区洛阳路4号9号楼105户房产享有抵押权,并就该房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8-19 |
发布时间 |
2020-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