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983********014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983民初1787号 |
案号 |
(2020)鲁0983执10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肥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刚,刘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赵进借款本金50000元;二,被告王刚,刘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赵进自借款之日起至诉讼之日止借款利息107000(以本金50000元为基数,自2010年4月3日起至2019年3月19日止,按月息2计算);三,被告王刚,刘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赵进起诉之后借款利息(以本金5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20日起按月息2计算至本息还清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肥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5-13 |
发布时间 |
2020-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