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邓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401********88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鲁0830民初3095号
案号
(2020)鲁0830执11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汶上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邓军在相当于交强险责任范围内赔偿吴冬冬医疗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车辆损失费共计49354元,梁山诚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二、邓军赔偿吴冬冬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车辆损失费、司法鉴定费、评估费共计32198.21元。案件受理费1860元,减半收取930元,由邓军、梁山诚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汶上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5-08
发布时间
2020-09-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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