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路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828********32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427民初91号 |
案号 |
(2020)鲁1427执5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夏津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路军、郭秀娥与本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支行借款本金61024.41元及透支利息2760.36元、手续费2270元、违约金1589.22元合计67643.99元,并给付以本金61024.41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13日开始以日万分之五计算利息至本金结清之日;二、驳回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夏津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时间 |
2020-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