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建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722********28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784民初5414号 |
案号 |
(2020)鲁0784执16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丘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马建国、陈英偿还原告刘廷浩借款47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被告马建国、陈英以47000元借款为基数,按月利率2%支付利息自2010年9月19起至借款还清之日的利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案件受理费975元,由被告马建国、陈英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丘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28 |
发布时间 |
2020-09-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