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缪文舒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2202********05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981刑初181号 |
案号 |
(2020)闽0981执20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福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缪文舒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9月12日起至2020年7月11日止;罚金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清)。二、被告人缪文舒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出非法所得人民币5397元,予以返还被害人高朝雄、李霄、彭崇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福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8-05 |
发布时间 |
2020-09-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