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红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221********422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内2201刑初186号
案号
(2020)内2201执99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红梅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判决生效后立即执行)。(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9月6日起至2022年3月5日止。)二、责令被告人红梅对本案集资参与人的损失予以退赔(详见红梅退赔人员及数额详单)。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0-04-16
发布时间
2020-09-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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