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那日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2727********15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内0626民初2572号 |
案号 |
(2020)内0626执3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乌审旗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那日苏、乌都巴拉借原告鄂尔多斯市铁西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西村银【2017】第04061号借款合同内借款本金100000元和利息11736.44元,本息合计111736.44元,于2020年1月1日前付清,并偿还从2019年9月18日至本息清偿之日止的逾期罚息和逾期复息(逾期罚息和逾期复息均按合同约定利率基础上浮50%计算)。二、被告敖陶浩呼、巴来、阿腾毕力格、斯庆巴拉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被告敖陶浩呼、巴来、阿腾毕力格、斯庆巴拉对上述借款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借款人那日苏、乌都巴拉追偿。案件受理费1267元,由被告那日苏、乌都巴拉、巴来、阿腾毕力格、敖陶浩呼、斯庆巴拉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乌审旗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0-05-25 |
发布时间 |
2020-09-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