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通力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322********32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内0521民初4634号
案号
(2020)内0521执102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通力嘎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朱玉峰借款本金人民币25000元,支付逾期利息3875元(25000元×0.005元×31个月,从2016年10月16日至2019年5月16日),本息合计28875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22元,公告费400元,合计922元,由被告通力嘎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0-07-20
发布时间
2020-09-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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