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2531********0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内2531民初1344号 |
案号 |
(2020)内2531执恢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多伦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刘敏偿还原告刘汉杰、刘晶晶500000.00元。于2018年10月10日前偿还二原告50000.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偿还二原告10000.00元,剩余款项被告刘敏分八年偿还二原告,于每年的12月30日之前偿还55000.00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250.00元,由被告刘敏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多伦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0-06-03 |
发布时间 |
2020-09-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