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531********00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内2531民初1344号
案号
(2020)内2531执恢4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多伦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刘敏偿还原告刘汉杰、刘晶晶500000.00元。于2018年10月10日前偿还二原告50000.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偿还二原告10000.00元,剩余款项被告刘敏分八年偿还二原告,于每年的12月30日之前偿还55000.00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250.00元,由被告刘敏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多伦县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0-06-03
发布时间
2020-09-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