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胜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222********28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黔0621民初1080号
案号
(2020)黔0621执3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口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杨胜军于 2019 年 7 月 31 日前分期偿还原告陈柏羽借款本金及利息 260,000 元(被告杨胜军于 2018 年 11 月 25 日前偿还原告陈柏羽借款本金及利息 140,000 元;被告杨胜军于 2019年 7 月 31 日前偿还原告陈柏羽借款本金及利息 120,000 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 5,500 元,减半收取 2,750 元,由被告杨胜军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江口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0-07-08
发布时间
2020-09-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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