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2624********267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2636民初40号 |
案号 |
(2020)黔2636执2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丹寨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王煜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杨正阳借款本金300000元,并以借款本金3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支付自2020年1月10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案件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2900元,案件保全费2020元,保全担保费600元,共计5520元,由被告王煜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丹寨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5-13 |
发布时间 |
2020-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