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111********20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辽0103民初9532号 |
案号 |
(2020)辽0103执27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陈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借款本金165 748.26元及利息(含罚息、复利)6 348.57元(截至2019年5月7日,自2019年5月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二、被告辽宁报业衡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给付责任;三、驳回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04-02 |
发布时间 |
2020-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