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韦祖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230********455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1324民初244号 |
案号 |
(2020)桂1324执1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韦祖斌在2108年10月1日前向原告广西象州县和润商贸有限公司支付水泥欠款20860元,并自愿向原告支付从2016年8月6日起至付清上述欠款之日止的资金占用利息(以尚欠水泥款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二、本案受理费322元,减半收取161元,被告韦祖斌自愿负担交纳本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6-01 |
发布时间 |
2020-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