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韦祖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230********455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桂1324民初244号
案号
(2020)桂1324执13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韦祖斌在2108年10月1日前向原告广西象州县和润商贸有限公司支付水泥欠款20860元,并自愿向原告支付从2016年8月6日起至付清上述欠款之日止的资金占用利息(以尚欠水泥款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二、本案受理费322元,减半收取161元,被告韦祖斌自愿负担交纳本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6-01
发布时间
2020-09-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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