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蒋明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324********25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0324民初2401号
案号
(2020)桂0324执54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全州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蒋明盛归还原告张秀云借款50,000元。上述应付款项,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两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蒋明盛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全州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4-01
发布时间
2020-09-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