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博市电器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630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豫1221民初2539号 |
案号 |
(2017)豫1221执7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渑池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河南博市电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河南省豫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370万元及违约金(违约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3倍,自2015年1月1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河南省豫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6400元,由被告河南博市电器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渑池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7-07-13 |
发布时间 |
2017-09-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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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孙慧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22157630930XN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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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渑池县天坛工业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