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董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222********002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豫1203民初1391号
案号
(2021)豫1222执18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董莉于本判决生效之次日起十日内清偿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分行的信用卡透支本金24976.12元、应收利息7799.54元、应收费用3302.29元,共计36077.95元。2021年9月18日起按照原、被告签订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领用合约》的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应付利息、应付费用,仍由被告董莉负责偿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12-15
发布时间
2022-03-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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