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向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103********60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0982民初439号 |
案号 |
(2020)甘0982执8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敦煌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张有、吴纹香偿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煌市支行借款本息共58141.15元,自2018年10月13日至本息还清之日的利息、罚息,继续由张有、吴纹香按照年利率15.6%承担,祁金锁、连冬草、杨生忠、李向燕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祁金锁、连冬草、杨生忠、李向燕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张有、吴纹香追偿,案件受理费1254元,公告费560元,由张有、吴纹香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敦煌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04-26 |
发布时间 |
2020-09-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