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河南东腾电器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95230****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豫1221民初515号
案号
(2017)豫1221执11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渑池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中铁北部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沈翠兰货款924698.56元及利息(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从2015年9月22日起至2015年9月25日止按照货款101672.34元计息,从2015年9月26日起至2015年9月27日止按照货款305218.34元计息,从2015年9月28日起至2015年10月14日止按照货款433664.12元计息,从2015年10月15日起至2015年10月23日止按照货款528977.81元计息,从2015年10月24日起至2015年10月28日止按照货款626826.65元计息,从2015年10月29日起至2015年11月2日止按照货款728663.05元计息,从2015年11月3日起止2015年11月16日止按照货款827120.36元计息,从2015年11月17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照货款924698.56元计息);二、被告河南东腾电器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沈翠兰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534元,由原告沈翠兰负担3491元,被告中铁北部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担12043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渑池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7-01-17
发布时间
2017-01-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伪造证据妨碍、抗拒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俞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渑池县经十路2号(渑池县产业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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