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耿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5202********03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5203民初1557号 |
案号 |
(2020)粤5203执4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付还申请人借款本金900000元及利息(计算按判决书主文内容);2.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被执行人付还申请人案件受理费7380元;4.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6-10 |
发布时间 |
2020-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