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东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923********40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112民初1917号 |
案号 |
(2020)粤0112执78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陈东辉在此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清偿信用卡欠款本金237889.16元及相应利息(截至2020年1月9日为13316.51元,自次日至实际清偿之日以所欠本金基数按日利率0.05%计付)、分期付款手续费19862.88元、增值服务费40元,另案件受理费261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22 |
发布时间 |
2020-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