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董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725********16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725刑初595号 |
案号 |
(2020)豫0725执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原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董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30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2月5日起至2027年2月4日止。罚金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一次缴纳)。二、被告人董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违法所得1750000元继续追缴后予以没收。三、责令被告人董建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违法所得的车辆未退押金2360000元退赔给各参与传销人员(详见交款清单)。四、责令被告人董建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违法所得5700145元退赔给集资参与人。五、扣押在案的号牌为豫gl0000奥迪轿车一辆依法处置。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原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1-08 |
发布时间 |
2020-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