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董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725********1635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豫0725刑初595号
案号
(2020)豫0725执2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原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董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30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2月5日起至2027年2月4日止。罚金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一次缴纳)。二、被告人董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违法所得1750000元继续追缴后予以没收。三、责令被告人董建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违法所得的车辆未退押金2360000元退赔给各参与传销人员(详见交款清单)。四、责令被告人董建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违法所得5700145元退赔给集资参与人。五、扣押在案的号牌为豫gl0000奥迪轿车一辆依法处置。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原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1-08
发布时间
2020-09-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