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红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823********62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1626民初4434号
案号
(2020)豫1603执20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马红旗分期分批向原告刘国海偿还借款本息,其中于2019年12月20日支付自2019年2月8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利息5400元,于2020年6月30日支付借款本金40000元以及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的利息3600元。二、被告马红信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原、被告以后其他无纠葛。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计400元,由马红旗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淮阳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7-20
发布时间
2020-09-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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