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魏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722********0042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鲁0784民初3385号
案号
(2020)鲁0784执76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丘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陈石峰、魏红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28177.58元及利息4921.17元,共计133098.75元,并以128177.58元为基数,按合同约定利率向原告支付自2018年4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二、原告对被告陈石峰的抵押房产享有抵押权,并优先受偿。案件受理费2962元、财产保全费1185元,共计4147元由被告共同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丘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4-09
发布时间
2020-09-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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