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海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782********524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0782民初1586号 |
案号 |
(2020)鲁0782执21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诸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山东省诸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18)鲁0782民初1586号民事判决书,现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未按判决书规定履行义务。请求事项请依法责令:1.被申请人立即偿付借款本金8300000.00元、利息共计0.00元(其中本金、利息计算至2017年12月21日)2.被申请人承担自2017年12月22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3.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被申请人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34950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共计:39950元。以上合计:8339950.00元。本案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诸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8-18 |
发布时间 |
2020-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