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林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425********24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闽0425民初1072号
案号
(2020)闽0425执63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林强同意偿还给刘凤琴股权转让款2,250,000元,该款项定于2018年8月31日前支付750,000元,于2018年10月31日前支付750,000元,余款750,0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付清。二、若林强未能按上述约定的期限履行付款义务,刘凤琴有权就剩余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有权要求林强支付从款项未付之日起按月利率1%支付逾期利息,直至款项还清之日止。三、案件受理费26800元,减半收取13400元,由刘凤琴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田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0-04-07
发布时间
2020-09-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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