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潘瑞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0125********56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内0125民初912号 |
案号 |
(2020)内0125执1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武川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由被告潘瑞英、陈晓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归还原告武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349990元及截止到2018年3月1日的利息248218.79元,并继续承担2018年3月2日起至还清为止的利息(按月利率16.875‰计算);2.因 被告没有按照法院判决所载明的期间内履行给福义务,要求被申请人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案件受理费9782元,由被告潘瑞英、陈晓东承担及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武川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0-04-08 |
发布时间 |
2020-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