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姜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122********00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127民初462号 |
案号 |
(2020)桂0127执9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姜永确认欠原告程谊借款本金285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285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自2019年7月23日起计至被告还清借款本息之日止);二、被告姜永支付原告程谊因本案提起诉讼而产生的律师代理费13325元;三、被告姜永支付原告程谊已支付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1500元;四、案件受理费2887元,已减半收取,案件申请费1945元,合计3445元,由被告姜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6-11 |
发布时间 |
2020-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