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武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1121********38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327民初173号 |
案号 |
(2020)桂0327执2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灌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陈武亮自愿归还原告文小波借款40000元整,该款定于自2019年3月起每月的25日前给付原告2000元,直至给付完毕。二、案件受理费800元(原告已预交),因调解减半收取400元,被告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灌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5-18 |
发布时间 |
2020-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